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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妇幼保健院荣获2014年辽宁五一奖状

日期:2014-05-04浏览:0

4月29日,抚顺市总工会宣布,抚顺市妇幼保健院荣获"2014年辽宁五一奖状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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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市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妇女儿童医疗、保健、优生优育技术指导、妇女儿童健康教育中心,是抚顺市唯一一所市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,依据《母婴保健法》及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》等法律法规,承担全市妇女、儿童保健、医疗、业务管理、科研、培训及指导等重要职能,是省、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抚顺市产前筛查中心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、法定婚检单位、妇女儿童健康指导康复中心、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。

建院60余年来,始终遵循"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,保健与临床相结合,面向群体、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"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坚持"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"的宗旨,按照"以人群为中心"的业务特色,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高效、优质、颇具妇幼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。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等指标达到"两纲"要求,获得极高社会声誉,先后获得全国妇幼保健监测工作优秀组织奖、全省卫生系统贯彻实施"两纲"先进集体、全国三八红旗集体、省文明医院、省文明单位、省"诚信服务杯"竞赛活动标兵单位、省"巾帼文明岗"等荣誉称号。

在深化医改新形势下,保健院围绕公益性要求,坚持以人为本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,为众多妇女、婴幼儿提供优质的医疗和保健服务。近年来不断提高诊疗保健水平,强调医疗安全和持续改进,无医疗事故的发生。此外还不断优化就医流程、创新服务模式,加强爱心导医、志愿者和便民服务措施,开展健康公益宣教,建立以孕产妇和婴幼儿家长为指导对象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,不断改善患者体验,获得一致好评。妇幼保健院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责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大力参与扶贫帮困、医疗救助等政府卫生任务,取得良好社会反响。

2014年,保健院荣获辽宁五一奖状,这是社会各界对保健院全体职工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肯定。今后,我们将继续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进一步提升服务广大妇女儿童的能力,为实现我们每个人的共同梦想而努力奋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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